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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年12月24日 12: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集美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2: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兰晶,黄亚莲,郭文丽
总成交金额¥85.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项目联系电话13799780241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5306513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99780241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尊王贸易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211]XXS[CS]2025004

二、项目名称: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尊王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43-3号501室之一 854,000.00元 98.7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厦门尊王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85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兰晶
评审专家: 黄亚莲 郭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岳阳支行,开户名: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账号:403190010400044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50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响应总价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及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本项目的中标折扣率为854000/1220000=70%。
2、本项目结算单价= 食材基准价 × 中标折扣率(%);结算费用= 结算单价 × 实际采购数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2-53065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13799780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电话:13799780241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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