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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13: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3: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特,赵美霞,李青
总成交金额¥1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3624727835
采购单位包头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94725553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8楼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24727835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头市伍亿商贸有限公司).pdf
附件2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头市乐雨粮油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3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4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包头市祥源海英商贸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BTZCS-C-F-250295

二、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肉禽水产类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包头市伍亿商贸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正翔公寓B10-918 综合评分法 510,000.00元 89.32

合同包2(果蔬禽蛋类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包头市祥源海英商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远大副食批发市场西棚蔬菜区20号 综合评分法 580,000.00元 89.16

合同包3(米面粮油类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包头市乐雨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食品加工园区7栋2号 综合评分法 150,000.00元 89.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肉禽水产类配送服务):

服务类(包头市伍亿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肉禽水产类配送服务 肉禽水产类配送服务 1期: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 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 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 同。(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肉类 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 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 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次日开始供货,服务期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51万元。(服务期按续期 采购要求,甲乙双方沿用本次采购结果,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合同,合 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 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 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 同。(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肉类 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 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510,000.0000

合同包2(果蔬禽蛋类配送服务):

服务类(包头市祥源海英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果蔬禽蛋类配送服务 果蔬禽蛋类配送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 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 )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蔬菜、禽蛋在运行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新鲜,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次日开始供货,服务期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58万元。 (服务期按续期采购要求,甲乙双方沿用本次采购结果,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 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 )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蔬菜、禽蛋在运行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新鲜,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580,000.0000

合同包3(米面粮油类配送服务):

服务类(包头市乐雨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米面粮油类配送服务 米面粮油类配 送服务 供货要求: 1、甲方应于当日将次日采购清单发至乙方指定联系人。 2、如因甲方在订单中填写的基本信息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接受该订单予以确认 的,乙方应将该情况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再次确认,然后 保证按时、按量供应。 3、如甲方发出订单后2小时,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任何回复,则甲方发出的该订 单将被视为有效订单,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次日上午09:00时前将订单所记载 全部商品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交货时间:每天早上9点前。 5、交货地点:包头市公安局警官餐厅。 6、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餐厅完成交付。 7、供应商收到货物订单后应在次日上午09:00时前将订单所记载全部商品送达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且保证所供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节假日必须保障正 常供应)。 8、遇有重大勤务保障,供应商必须按指定时间和相关要求配送商品到指定地点 。 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 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次日开始供货,服务期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15万元。(服务期按续期 采购要求,甲乙双方沿用本次采购结果,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合同,合 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 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 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 必须保证质量,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15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采购人代表)赵**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交金额1.5%收取,不足1万按1万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肉禽水产类配送服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果蔬禽蛋类配送服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米面粮油类配送服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号

联系方式:13694725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8楼812

联系方式:13624727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624727835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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