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定量检测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公示
2025年12月10日 10: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10:10 |
| 预算金额 | ¥48.96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3-85632360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湖市新华北路5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56323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2026年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96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检测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每批次单价680元,根据实际检测数量支付合同金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89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5年12月1日通过验收。根据原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根据乙方考核评价、服务对方满意程度等情况可续签合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D栋2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采购方式:合同续签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32360
传 真:/
地 址:平湖市新华北路50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85073576
传 真:/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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