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2月12日 01: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绥中县医院 | ||
| 行政区域 | 绥中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01:30 |
| 预算金额 | ¥4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潘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9-6179100 | ||
| 采购单位 | 绥中县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西段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29-61791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29-5716566 | ||
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绥中县医院
项目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绥中县医院床位约550张,每年产生医疗废物约为100吨。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绥中县医院进行医疗废物的清运及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因医疗废物的特殊性,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类别:医疗废物HW01)资质。本项目发布三次公告,2025年10月30日发布第一次公告无供应商报名,2025年11月7日发布终止公告。2025年11月7日发布第二次公告有一个供应商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名,2025年11月17日发布终止公告。2025年11月19日发布第三次公告,有两个供应商报名,分别为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水明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审查只有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2025年11月27日发布终止公告。本项目依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二)款第2条)相关规定,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满足条件供应商只有一家,故本项目改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凯旋城
三、公示期限
2025-12-11 至2025-12-18(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于群,王敏,朱绍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西段27号
联系电话:0429-617910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绥中县新兴街
联系电话:0429-612155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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