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2月27日 01: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营口港引航站 | ||
| 行政区域 | 营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7日 01:31 |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孟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7-6268302 | ||
| 采购单位 | 营口港引航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7-62683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7-6127555 | ||
2026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营口港引航站
项目名称:2026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营口港区(辽河)引航区域内,由引航员负责引领进出港的中外籍船舶,至少提供1艘主机功率不低于700KW的引航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21先后进行了2次公开招标,均采用了最低价法中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根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3条第二项第一款规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不存在限制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招标过程未受到质疑。现申请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轮驳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
三、公示期限
2025-12-25 至2026-01-04(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祝月,李松,左刚,张镜晶,张景禄,韩英,李艳华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电话:0417-626830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哲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0417-28385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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