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5年12月29日 14: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东基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 14:33 |
| 预算金额 | ¥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瑞、冯世亮、蔡丹、王立娴、郝鹏程、黄立安、徐娅红、杨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9105136、13909576531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宁东镇宁东大街与长城路交汇处东南侧宁东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096046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十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69105136、1390957653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宁东基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优化宁东基地现有垃圾处理模式,有效降低生活垃圾环境污染和处理成本,推动宁东基地与周边地区融合协议发展,对宁东基地生活垃圾进行焚烧、转运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56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因获得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运营的专属绑定、长期协议的专属约束及公共利益的刚性要求,成为本项目唯一合法且不可替代的供应商。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灵武市临河镇横山东任路东侧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华
联系地址:银川宁东镇宁东大街与长城路交汇处东南侧宁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880960468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华俊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管委会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0951-591834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瑞、冯世亮、蔡丹、王立娴、郝鹏程、黄立安、徐娅红、杨媚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18169105136、13909576531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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