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核磁设备移机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1月06日 01: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核磁设备移机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 01:31 |
| 预算金额 |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31456019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14560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核磁设备移机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核磁设备移机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移机服务所涉的西门子Mica型号磁共振成像系统,其核心部件(如超导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系统)的拆解、运输、安装、调试及重新匀场,必须遵循设备制造商独家专有的技术流程和特殊工艺。该流程与工艺涉及制造商的核心技术秘密、专用软件(如校准、诊断软件)及特制工装工具,其操作资质均由原设备制造商拥有。综合评估技术可行性、数据安全性、服务连贯性、风险可控性及全生命周期成本,市场上不存在能够提供同等责任保障与最终效果的第二家合理替代服务商,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设备制造商购买移机服务。最终通过属地药监和卫健部门的验收与校验,合法投入临床使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属于仅有该项目的生产厂商具有该设备进行移机的合法资质,确保其设备性能符合强制性医疗设备注册标准及放射防护安全规定。因此,本项目采购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第7条: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6-01-05 至2026-01-12(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颖、郑静、裴军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联系电话:3145601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
联系电话:228250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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