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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终止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09: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1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秋,莫旭霞
项目联系电话0572-2063603
采购单位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滨湖街道西舍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6728695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州市高新区环渚路3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2-20636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519252170010000129-ZJHC(采)2025045

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采购计划调整,后续以公告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滨湖街道西舍路99号

联系方式:13967286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高新区环渚路318号

联系方式:0572-2063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秋,莫旭霞

电 话:0572-206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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