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15: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安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5:2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8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19820245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B栋2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91530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19820245 | ||
项目概况
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FCG-安康市-2025-015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水污染预警溯源在线站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90,000.00 |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水污染溯源移动实验室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40,000.00 |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水质指纹单元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0,000.00 |
| 1-4 | 环保监测设备 | 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平台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预警溯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将合同金额中≥40%的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分包承诺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B栋23楼
联系方式:1390915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联系方式:15319820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19820245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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