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材料实验室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81785
项目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90
为保障2026年食堂食材持续稳定供应,满足实验室员工就餐需求,现需采购一家食材供应商进行食材采购。用于满足食堂为员工供菜品的基本要求。青菜类;粮油类;海鲜类;干调类;肉禽类
1.质量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下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高者为准)兽药及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现行规定标准,食材品质应不低于如下标准。
2.如有品牌要求的,必须按照要求标准执行。
3.如有形状、大小、等级要求的,必须按照要求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365个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可基于实际需求提前终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开标楼一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2}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材料实验室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280号
联系方式:024-25600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23383567-805
邮箱地址:lngcxjxy@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01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电 话:23383567-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