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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安防体系建设视频专网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及智能化前端点位增建项目(二次)(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2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安防体系建设视频专网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及智能化前端点位增建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东港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东港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健
项目联系电话13224150141
采购单位东港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港市振兴街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714428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盛和商业楼2号楼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7520789
公告信息
 
智慧安防体系建设视频专网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及智能化前端点位增建项目(二次)(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81-002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安防体系建设视频专网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及智能化前端点位增建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由2025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3、开启地点由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变更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16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公安局
地  址:东港市振兴街193号
联系方式:0415-714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盛和商业楼2号楼101
联系方式:0415-752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健
电  话:1322415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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