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木镇人民法庭装修及智能化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3日 12: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阳县木镇人民法庭装修及智能化建设工程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青阳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12: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明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56615771 | ||
| 采购单位 | 青阳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056691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池州市新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池州市新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5661577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420251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阳县木镇人民法庭装修及智能化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项目管理团队——三、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其他技术人员”更正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技术资信分 | 三、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其他技术人员(2人,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满分10分): 每提供一名具有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每提供一名具有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每提供一名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证书的,得1分。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技术人员均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特别说明:(1)最多2人。超出2人的,超出人数不予记分; (2)同一人提供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等级证书的只记一次且只按最高等级记分。 (3)供应商承诺上述所有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50号
联系方式:18805669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市新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盛世华庭沿街商铺二楼201
联系方式:17756615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明慧
电 话:17756615771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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