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入驻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12月04日 10: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机构入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0: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雪群、李一芝、钱金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82711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82201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5827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FJJF[GK]2025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入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28,更正为:2025-12-1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5 10:00:00,更正为:2025-12-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5 10:00:00,更正为:2025-12-22 10:00:00。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评审项目14】2.9、应规范且及时出具体检报告,不得有虚假检测。”更正为“【评审项目14】2.9、应在4个小时内出具规范的体检报告,不得有虚假检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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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0591-8822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联系方式:0591-87582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雪群、李一芝、钱金平
电话:0591-87582711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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