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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09日 14: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物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4:3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绮晗
项目联系电话0458-3870328
采购单位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兴安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66726955
代理机构名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市本级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8-3870328
附件:
附件1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变更情况说明.pdf
附件2物业服务考核标准.docx
附件32026年物业服务磋商文件(2025120901).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YCZC[CS]2025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按照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12-03,更正为:2025-12-09。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2-10,更正为:2025-12-2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7 09:00:00,更正为:2025-12-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17 09:00:00,更正为:2025-12-23 09:00:00。

1原技术参数:所有服务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人数配置。(提供承诺书)

变更为:所有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人数配置。(提供承诺书)

1评审因素中商务参数:承诺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39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提供承诺得6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承诺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32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提供承诺得6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兴安街7号

联系方式:1376672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市本级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联系方式:0458-3870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绮晗

电话:0458-3870328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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