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大庆市大同区安肇新河流域杏南排干水质状况调查及污染源溯源分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09日 15: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安肇新河流域杏南排干水质状况调查及污染源溯源分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大同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5:0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459-6150065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同区同庆街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199052107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33号E栋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61500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6]QJCG[CS]2025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安肇新河流域杏南排干水质状况调查及污染源溯源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系统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市大同区安肇新河流域杏南排干水质状况调查及污染源溯源分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水利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现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市大同区安肇新河流域杏南排干水质状况调查及污染源溯源分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2、保证金凭证: 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到系统指定位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同区同庆街111号

联系方式:13199052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33号E栋办公楼

联系方式:0459-6150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9-6150065

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