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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0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抚顺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双
项目联系电话024-52652633
采购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828966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2652633
公告信息
 
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00-01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付款方式及条件进行变更,具体详见最新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09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2号
联系方式:024-5828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
联系方式:024-5265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双
电  话:024-526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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