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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经开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10: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经开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项目
品目

康复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本级)
行政区域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0:0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琳
项目联系电话0510-85011990
采购单位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国联大厦10号221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0-80580166
代理机构名称无锡浩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2188号901-9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JSZC-320292-HYFW-K2025-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经开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58(采购包一A包)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5. 服务能力:社会融合活动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向家长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相关培训,并有书面和视频记录;结合“爱眼日”等专题日,开展或参与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3项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删除更正前内容

2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0(采购包二B包)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6. 服务能力:为家长提供家庭康复指导、心理辅导、政策咨询、生育遗传咨询指导服务,收训第一年每月至少进行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收训第二、三年每季度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社会融合活动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向家长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相关培训,并有书面和视频记录结合“爱耳日”等专题日,开展或参与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4项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删除更正前内容

3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0(采购包二B包)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7.服务计费与时间:医疗类机构: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提供听力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

教育类机构:全日制形式,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4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同时在机构接受包括课间、一餐两点、午休等一日生活安排在内的服务,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7小时;半日制,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3小时,个性化服务支持每天不少于1节课30分钟,机构不安排餐食和午休,其余活动安排与全日制一致;课程制,在课余时间(含周末及节假日)接受每次1小时(不含课间休息和家长沟通时间)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以个性化服务支持为主。服务时间如有新政策文件,按新政策文件执行。

本条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7. 服务计费与时间

医疗类机构: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

提供听力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格式见附件3)教育类机构不用提供

4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3(采购包三C包)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5. 服务能力:为家长提供家庭康复指导、心理辅导、政策咨询、知识普及等支持性服务,集中培训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社会融合活动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向家长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相关培训,并有书面和视频记录结合“全国助残日”等专题日,开展或参与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4项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删除更正前内容

5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3(采购包三C包)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7.服务计费与时间:医疗类机构: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提供肢体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

教育类机构:全日制,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4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同时在机构接受包括课间、一餐两点、午休等一日生活安排在内的服务,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7小时。7-17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训练课程和一日生活安排,在机构时间不少于5小时,并包含午餐和午休;半日制,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3小时,个性化服务支持每天不少于1节课30分钟,7-17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的个性化服务支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机构不安排餐食和午休,其余活动安排与全日制一致;课程制,在课余时间(含周末及节假日)接受每次1小时(不含课间休息和家长沟通时间)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以个性化服务支持为主。

本条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7.服务计费与时间

医疗类机构: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

提供肢体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格式见附件3)教育类机构不用提供

6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6(采购包四D包)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6. 服务能力:为在训儿童及家长提供家庭康复指导、心理辅导、政策咨询、知识普及等支持性服务,康复知识个别化讲解和康复训练指导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提供,集中培训活动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社会融合活动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向家长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相关培训,并有书面和视频记录结合“全国助残日”等专题日,开展或参与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4项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删除更正前内容

7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6(采购包四D包)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7.服务计费与时间:医疗类机构: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提供智力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

教育类机构:全日制,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4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同时在机构接受包括课间、一餐两点、午休等一日生活安排在内的服务,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7小时。7-17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训练课程和一日生活安排,在机构时间不少于5小时,并包含午餐和午休;半日制,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3小时,个性化服务支持每天不少于1节课30分钟,7-17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的个性化服务支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机构不安排餐食和午休,其余活动安排与全日制一致;课程制,在课余时间(含周末及节假日)接受每次1小时(不含课间休息和家长沟通时间)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以个性化服务支持为主。

本条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7. 服务计费与时间: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

医疗类机构:提供智力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格式见附件3); 教育类机构不用提供

8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8(采购包五E包)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5. 服务能力:为在训儿童及家长提供家庭康复指导、心理辅导、政策咨询、知识普及等支持性服务,康复知识个别化讲解和康复训练指导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提供,集中培训活动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社会融合活动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向家长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相关培训,并有书面和视频记录结合“全国助残日”等专题日,开展或参与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4项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删除更正前内容

9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P69(采购包五E包)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7.服务计费与时间:医疗类机构: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提供智力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格式见附件3)

教育类机构:全日制,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4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同时在机构接受包括课间、一餐两点、午休等一日生活安排在内的服务,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7小时。7-17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训练课程和一日生活安排,在机构时间不少于5小时,并包含午餐和午休;半日制,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在机构时间一般不少于3小时,个性化服务支持每天不少于1节课30分钟,7-17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的个性化服务支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机构不安排餐食和午休,其余活动安排与全日制一致;课程制,在课余时间(含周末及节假日)接受每次1小时(不含课间休息和家长沟通时间)的基本康复训练课程,以个性化服务支持为主。

本条为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时的必要内容(申请人响应)

7.服务计费与时间:按医疗机构康复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服务。

医疗类机构:提供孤独症康复项目收费价目表一份,并作为经费结算依据(格式见附件3); 教育类机构不用提供

注:如采征集公告、征集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25-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本级)

单位地址:华庄街道万新路77号

联系人:吴桦晨

联系电话:0510-805801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封维苑、孙加琛

电话:0510-8501199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292-HYFW-K2025-0022征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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