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2日 15: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五原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15: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崔程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74787972 | ||
| 采购单位 |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五原县隆镇综合办公大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478100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诚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民和文苑9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7478797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WYS-C-F-25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支付方式比例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支付比例做出更正,现已调整为生活垃圾转运第一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生活垃圾转运第二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生活垃圾转运第三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生活垃圾转运第四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五原县隆镇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1394781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诚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民和文苑9号楼
联系方式:13674787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程巧
电话:13674787972
内蒙古诚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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