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2日 20: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岗镇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20: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2331910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岗镇康佳路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877519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楼3楼30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9-223319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凤岗镇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2025121202).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5-2025-005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岗镇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2-02,更正为:2025-12-1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6 15:00:00,更正为:2025-12-3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6 15:00:00,更正为:2025-12-30 10:00:00。
1.采购需求
|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 ||
| 1 |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其他 | 投标人所拟投入的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2)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需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 |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其他 | 投标人所拟投入的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 (2)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需具有环境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或机电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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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其他 | 增加:11.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响应(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有关问题),1.5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服务。 |
2.评分标准
|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 ||
| 1 | 人员情况 (8.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拟投入的项目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仅一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 (2)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的4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人员情况 (9.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拟投入的项目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仅一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2)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境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或机电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3分,最高的6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企业安全管理 (6.0分) |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投标人发生过工伤事故0宗得6分,发生过≥1宗工伤事故不得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伤事故宗数(数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为准)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需体现工伤事故的宗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服务响应情况 (5.0分) | ①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15分钟内响应(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有关问题),30分钟内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5分; ②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20分钟内响应(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有关问题),1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3分; ③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响应(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有关问题),1.5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1分。 ④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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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凤岗镇康佳路19号
联系方式:0769-87751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楼3楼306号
联系方式:0769-22331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2331910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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