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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第十六中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5日 16: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达州市第十六中学
行政区域达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6:4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18-3091346
采购单位达州市第十六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龙石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18-2241161
代理机构名称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市本级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18-309134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50004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2-16,更正为:2025-12-19。

各潜在供应商:

因项目需要现做出以下更正:

更正前:报价说明“供应商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供应商的结算价格=同类产品基准价×(1-下浮率)。(下浮率≥100%或者下浮率≤0,作为无效响应,下浮率的定义:如产品 10 元,优惠 2 元,即下浮率为 20%。)

更正后为:1.供应商按百分比形式报价,即统一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为:1-统一下浮率(如A供应商的统一下浮率30%,A供应商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应填写70%。统一下浮率≥100%或者统一下浮率<0%,作为无效响应)。2.结算单价=同类产品基准价*(1-统一下浮率)。3.举例:如甲产品售价10元,A供应商降价3元,即A供应商的统一下浮率为 30%。A供应商关于甲产品的结算单价=甲产品的同类产品基准价*(1-A供应商的统一下浮率)=甲产品的同类产品基准价*(1-30%))。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需求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达州市第十六中学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龙石路75号

联系方式:0818-2241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市本级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B区

联系方式:0818-3091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818-3091346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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