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12月16日 12: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集美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2: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范晓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99780241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53065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9978024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11]XXS[CS]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第二章“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商务部分评分第2-3项更正为:“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网址信息),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自行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二次报价,并通过CA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2-5306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13799780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电话:13799780241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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