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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辅警被装采购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6日 17: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辅警被装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7:1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粲
项目联系电话15015733708
采购单位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0553083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9676396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5HW808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12025105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25辅警被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序号1▲夏执勤服 (上衣)(勤务款)中的第2项。

2、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序号2单裤(勤务款)中的第2项。

3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序号3春秋执勤服(含裤)(勤务款)中的第2项。

4、删除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1)中的

重要技术参数

6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2,共3项,共6(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原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1)中的价格分修改为37分。

6、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修改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采购公告中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现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0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1号    

联系方式:17855316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15015733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

电话:150157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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