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朝阳镇2025年度陆圩行政村陆桥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8日 2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璧县朝阳镇2025年度陆圩行政村陆桥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21: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秦主任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54033012 | ||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璧县001乡道东150米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540330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55772125 | ||
灵璧县朝阳镇2025年度陆圩行政村陆桥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LBCG2025103-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朝阳镇2025年度陆圩行政村陆桥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项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5309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按照预算金额的1.147%收取,代理服务费=2402037.26元*1.47%=35309元。
修改为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8103元(保留整数),由成交供应
商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最高限价的1.17%收取,代理服务费=2402037.26元*1.17%=28103元。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001乡道东150米
联系方式:秦主任 0557-6581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叶工 1815577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主任 、叶工 )
电 话:18155772125 0557-658100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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