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服洗涤服务的更正公告(二)

2025年12月20日 20: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被服洗涤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0日 20:4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贤德/徐丽密
项目联系电话0577-88915899/15057790690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锦绣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5772639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西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7-88915899/1505779069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00251320110000041-ZJDFZB-20251102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被服洗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5日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302026年01月05日09:30
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第1点“投标人实力”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生产厂房(场地)情况,如是租赁的生产厂房(场地)得1.5分,自有的生产厂房(场地)得3分,且提供的生产厂房(场地)须专用于医疗机构被服洗涤。
备注: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生产厂房(场地)专用于医疗机构被服洗涤的得3分。
备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一不可:①提供生产厂房(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厂房(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厂房(场地)的需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为本项目配置的生产厂房(场地)专用于医疗机构被服洗涤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温州市锦绣路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57726399

质疑联系人: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31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西首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贤德/徐丽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15899/15057790690

质疑联系人:王哲锚

质疑联系方式:135876370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