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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金牛区智慧教育信息化提升项目一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26日 16: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牛区智慧教育信息化提升项目一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金牛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6:3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博
项目联系电话028-87797776转611
采购单位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东南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易老师 8779878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7797776转611
附件:
附件1更正内容.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620250003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牛区智慧教育信息化提升项目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技术参数

更正内容:

1、由于字数原因,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

2、更正后采购文件以一体化推送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其他音频设备、其他终端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设备、消防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28-87705190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
采购计划号:51010625210200007909[2025]00433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东南路6号

联系方式:易老师 8779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028-87797776转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博

电话:028-87797776转611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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