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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教仪电教站中小学及幼儿园灯光改造(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09日 14: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小学及幼儿园灯光改造(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夹江县教仪电教站
行政区域夹江县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4:5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威
项目联系电话0833-5658805
采购单位夹江县教仪电教站
采购单位地址夹江县漹城镇迎春南路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3-566220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水沐青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夹江县环城北路1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3-5658805
附件:
附件1中小学及幼儿园灯光改造(二次)(N511126202500011520251224001)-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2620250001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小学及幼儿园灯光改造(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故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结合质疑单位提出的质疑情况,我单位同步开展采购文件合规性自查工作,经查实,原采购文件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的情形,具体如下:1.检测报告提交时限设置不合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2.中小企业尾款支付条款违法,违背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鉴于上述问题已影响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若继续推进原采购结果的履约工作,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及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我单位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夹江县教仪电教站

地址:夹江县漹城镇迎春南路108号

联系方式:0833-5662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水沐青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夹江县环城北路110号

联系方式:0833-565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威

电话:0833-5658805

四川水沐青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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