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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钱塘江流域和睦港水系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污染源调查的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14日 13: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钱塘江流域和睦港水系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污染源调查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3:1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婷、杨钰沛、陈宽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152323
采购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358号元宝塘邻居中心B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950467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51523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02262060210000002-ZJCT6-SCJG202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钱塘江流域和睦港水系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污染源调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 第11项 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证明材料满足《设施设备配备最低要求一览表》的设备及增加设备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发票(或购销合同)或租赁协议(租赁期至少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协议需清晰体现租赁各方信息、租赁设备的型号、数量、租赁时长、租赁金额、责任条款等必要信息,同时附租赁双方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租金支付发票、双方盖章的设备交接确认清单)。资产合并、划拨、调拨或划转的视同自有,提供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和原采购单位购置发票。(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定证书或检定报告或校准报告。满足《设施设备配备最低要求一览表》的设备及增加设备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发票(或购销合同)或租赁协议(租赁期至少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协议需清晰体现租赁各方信息、租赁设备的型号、数量、租赁时长、租赁金额、责任条款等必要信息,同时附租赁双方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租金支付发票、双方盖章的设备交接确认清单)。资产合并、划拨、调拨或划转的视同自有,提供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和原采购单位购置发票。(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定证书或检定报告或校准报告。(3)若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设备参数的,则另提供参数证明材料(产品铭牌或合格证或厂家官网网页截图或厂家证明或设备技术资料彩页或设备说明书)。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358号元宝塘邻居中心B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郦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04677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4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婷、杨钰沛、陈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52323

质疑联系人:韩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553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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