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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区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项目更正公告第(2)次

2026年03月03日 15: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宣城市市区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宣城市信访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5:3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2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伏熙
项目联系电话13637238596
采购单位宣城市信访局
采购单位地址宣州区鳌峰中路43-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37238596
代理机构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105632112

宣城市市区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项目更正公告第(2)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S-CG-CS-2026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宣城市市区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2月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更正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每完成过一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或公共建筑改造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注:参评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材料至少需有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盖章)(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必须能够准确完整地反映出该业绩的相关指标要求,如若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还需同时提交业主单位盖章后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更正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每完成过一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或公共建筑改造类业绩的得3 分,最高得6分。注:参评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材料至少需有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盖章)(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必须能够准确完整地反映出该业绩的相关指标要求,如若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还须同时提交业主单位盖章后的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累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更正时间:20263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宣城市信访局

址:宣州区鳌峰中路43-12号

联系方式:18156335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箱:773568201@qq.com

联系方式:0563-3828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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