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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09日 10: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0:5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5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璐瑶
项目联系电话18096110021
采购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观山湖区枫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5364248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96110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GZC-GKZB-2026-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020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符合性审查表报价评审中的备注内容 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评审。
2 原采购文件第二节商务要求八、其他要求中的温馨提示部分内容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根据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节 3.2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根据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二)符合性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有此描述“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根据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节 3.2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的以修改内容“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根据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二)符合性审查中的注意事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观山湖区枫林路1号            

联系方式:85364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              

联系方式:1809611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7924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璐瑶

电    话:180961100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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