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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口湿地保护修复与水鸟栖息地优化提升方案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05日 16: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河口湿地保护修复与水鸟栖息地优化提升方案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6: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萍
项目联系电话19804276116
采购单位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2828410
代理机构名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2-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804276116
附件:
附件1辽河口湿地保护修复与水鸟栖息地优化提升方案-采购文件.doc
公告信息
 
辽河口湿地保护修复与水鸟栖息地优化提升方案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5

  
项目概况

辽河口湿地保护修复与水鸟栖息地优化提升方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0-13082
项目名称:辽河口湿地保护修复与水鸟栖息地优化提升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科研和模型构建能力 2.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在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单位; (2)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 家; (3)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2、供应商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按采购文件规定(如: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按相关要求密封,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现场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报价文件及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4号
联系方式:0427-2828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2-108号
联系方式:19804276116
邮箱地址:ZQHT7777@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3200100002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萍
电  话:1980427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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