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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花大街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08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望花大街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望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望花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16: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227.548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帆
项目联系电话024-57486688
采购单位抚顺市望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望花区海城五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666011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7486688
附件:
附件1望花大街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二次).doc
公告信息
 
望花大街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8

  
项目概况

望花大街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404-00028
项目名称:望花大街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75485
最高限价(元):227548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2026年4月20日-2026年7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B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16时30分至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4)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5)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望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海城五路10号
联系方式:024-5666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联系方式:024-57486688
邮箱地址:LNZY1888@163.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东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852 00001 80000 0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帆
电  话:024-574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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