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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09: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救助管理站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业务科
项目联系电话3220036
采购单位安康市救助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马坡岭关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188132
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本级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220036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docx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FCGCS-2025-23

项目名称:2026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度安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保安服务 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7)提供公安机关核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项目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相关操作详见磋商文件《电子化项目特别提醒事项》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参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注:以上资格证明电子文件,需对应列入资格文件第三部分,未在该部分放入资格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2025122614:00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开标后按要求解密文件,无须到场),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签到、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数字认证证书(CA锁)。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等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同自动放弃投标,因此引起的相关责任一律自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马坡岭关新村

联系方式:318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本级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方式:322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业务科

电话:3220036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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