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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17: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岚皋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7: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宾馆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康宾馆会议室
预算金额¥59.4028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3909281980
采购单位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1549868
代理机构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滨区陈家沟六组265号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09159319

项目概况

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宾馆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3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5-ZFCS-G-174

项目名称: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4,028.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94,028.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4,028.2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4,028.2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9]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正沟村五组联网公路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年度审核报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 
(4)供应商提供2023/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6)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宾馆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获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或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15431615@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街道

联系方式:13891549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陈家沟六组265号401室

联系方式:13709159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09281980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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