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宽甸县北吊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24-00350
项目名称:宽甸县北吊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H25-210624-00350
2、项目名称:宽甸县北吊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二、合同履行期限及履约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具体期限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宽甸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待项目的省市资金文件、计划文件下达后,根据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因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合同价款结算,采购人(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服务范围:
1、工程建设任务:提高北吊河流域整体河道防洪标准,采取新建护岸工程等措施,提高治理河段防护标准,保护人口和耕地安全,为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并改善流域的生态环境。
2、工程治理范围与保护对象:本次治理范围为北吊河保安村、石榴沟村段,治理河道总长约16km,主要保护太平哨镇保安村和石榴沟村2个行政村,保护人口约2150人,保护耕地约4300亩。
3、防洪标准: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规定,护岸防护标准为1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等别为Ⅴ等。
4、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以护岸工程为主,修建护岸工程长度约13km。
★五、服务要求:
1、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以及标准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财审控制价及后续现场服务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设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审查等工作,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问题,及时解决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
3、提供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设计变更等服务。
4、成交供应商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在施工单位遇到问题时,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设计相关服务。
★六、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建设要求,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设计标准。
★七、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承诺投入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未提供按负偏离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受托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最少应与原承诺投入的人员相当,同时不得改变原承诺受托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及人员配置情况,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不胜任工作受托人员,当采购人要求更换时,供应商必须立即予以更换,并不得在本项目内任职。
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果资料(包括中间成果)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展示、提供,供应商有保密义务;
3、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
4、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挂靠方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和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具体期限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67871177\1188 或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药监局楼后
联系方式:0415-5111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魅力城小区A6-S9门市
联系方式:0415-5180789
邮箱地址:lnjhztbdlyxgs@126.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东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4752700000000000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起宏
电 话:0415-518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