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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静安实验小学安保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30日 11: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静安实验小学安保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实验小学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1: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现场磋商时间详见附件磋商文件要求,请做好采购云平台信息维护,特别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预算金额¥105.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2551258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北路1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298001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551258

    项目概况

2026年度静安实验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1120154200-06296062

项目名称:2026年度静安实验小学安保服务

预算编号: 0626-0000524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53000元 国库资金:1053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实验小学安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3000.00 

   简要规则描述:2026年度静安实验小学安保服务,预算金额105.3万元/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仅面向中小企业,其他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
3.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服务公司须承诺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公安局备案并取得《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现场磋商时间详见附件磋商文件要求,请做好采购云平台信息维护,特别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开启响应文件。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
2.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以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为准。(PDF版本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4.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中心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中心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中心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实验小学

地 址:陕西北路1168号

联系方式:021-6298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62551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6255125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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