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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09: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榆林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榆林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4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锁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6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贝
项目联系电话15191205333
采购单位榆林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灵秀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409193399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阳光城写字楼12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91205333
附件:
附件1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采购公告.docx
附件2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4FW-1213

项目名称: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3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N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31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 〔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2(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N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 〔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4年度检查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内包括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心理辅导和关爱帮扶等业务职能;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党组织、财务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监督体系完善,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有较好的执行能力,有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人才、车辆等服务能力;
 (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以“投标信用承诺书 ”代替投标保证金;
(11)非企业单位可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自然人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合同包2(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N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4年度检查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内包括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心理辅导和关爱帮扶等业务职能;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党组织、财务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监督体系完善,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有较好的执行能力,有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人才、车辆等服务能力;
 (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以“投标信用承诺书 ”代替投标保证金;
(11)非企业单位可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自然人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9:3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锁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7室1座(电子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址:灵秀街4号

联系方式:1340919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阳光城写字楼1205

联系方式:15191205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贝

电话:15191205333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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