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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积水点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5-GZ-C010)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积水点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江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5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0.0151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珊
项目联系电话0797-5552869
采购单位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97-8358192
代理机构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路东侧黄金苑A、B栋写字楼1二楼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7-5552869

项目概况

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积水点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5-GZ-C010

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积水点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7500.65 元

最高限价:1517500.65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采购品目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6F000204332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工程排水施工11517500.65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施工,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5.2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00:00 至 2026年01月26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01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5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五、开启

2026年01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5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在每月确认后支付相应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工程款不超过所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0%,待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等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本项目所涉及所有工程量据实结算。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当100万<成交金额≤500万时,按0.7%收取;计算基数后再按赣市财基字[2013]7号文件打折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9.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路56号

联系方式:0797-8358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路东侧黄金苑A、B栋写字楼1二楼202室

联系方式:0797-5552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珊

电话:0797-555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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