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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公安局2025年冬季取暖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5年12月09日 11: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蔚县公安局2025年冬季取暖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蔚县公安局本级
行政区域蔚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1:01
评审专家名单郭卫坡、徐明、石泳、马清河、陈建民(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81.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民
项目联系电话0313-8687015
采购单位蔚县公安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康居北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3-8687015
代理机构名称张家口恒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前进东路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5681768

一、项目编号:HTDZB2025-082

二、项目名称:蔚县公安局2025年冬季取暖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蔚县金鹏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南留庄镇南留庄村公路大街 91130726MA07MWNK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蔚县金鹏商贸有限公司 生物质颗粒燃料 焕伏 70KG/每袋 600吨 1360.00 816000 1.4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卫坡、徐明、石泳、马清河、陈建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按照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及以下部分按照1.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名称:蔚县金鹏商贸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2.98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蔚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康居北大街

联系方式:0313-868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张家口恒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前进东路86号

联系方式:0313-5681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民

电话:0313-8687015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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