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24日 11: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房产市场和物业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仑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11:52 |
| 评审专家名单 | 戎晓晖,周民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敏静,俞仲跃,周浙红 | ||
| 总中标金额 | ¥6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晓岗、赵炜、金泽江、吴旭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6884169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房产市场和物业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华山路7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678417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6884169 | ||
一、项目编号:FZW-2025-068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6950000(元)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 大来街50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 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实施保险创新项目复制扩面“燎原计划”的通知》精神,采购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实施保险创新项目复制扩面“燎原计划”的通知》精神,采购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实施保险创新项目复制扩面“燎原计划”的通知》精神,采购宁波市北仑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综合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戎晓晖,周民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敏静,俞仲跃,周浙红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 78.0 | 80.0 | 78.0 | 81.0 | 68.0 | 77.0 | 14.98 | 91.98 |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55.0 | 65.0 | 58.0 | 58.0 | 56.0 | 58.4 | 15.0 | 73.4 |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49.5 | 62.5 | 58.5 | 68.5 | 46.5 | 57.1 | 14.94 | 72.0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4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房产市场和物业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华山路7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4174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4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晓岗、赵炜、金泽江、吴旭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884169
质疑联系人:费琼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8732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 真:/
联系人 :田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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