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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城道路照明节能及智慧管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10: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枞阳县城道路照明节能及智慧管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C99000000

采购单位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0:40
评审专家名单朱在金, 马李立, 纪承动, 石伟, 唐飞, 胡宏祥, 史卫平
总中标金额¥1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25660803
采购单位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5561155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25660803

 

一、项目编号:TLCG2025SF254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城道路照明节能及智慧管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江苏欧力普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合智能江苏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悦来村包庄组98号

联合体成员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新甘泉东路58号

中标(成交)金额:1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枞阳县城道路照明节能及智慧管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年(含改造期限)。

服务标准:(1)移交时满足100%亮灯、设施100%完好。(2)移交时道路照明效果检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移交。(具体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审专家名单:石伟、朱在金、马李立、纪承动、唐飞, 胡宏祥、 史卫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8.8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50号,联系电话:1395561155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联系电话:13625660803)。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50号

联系方式:13955611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

联系方式:1362566080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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