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2020-2021年审查业务备线链路租用项目成交公告
2020年12月03日 14: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2020-2021年审查业务备线链路租用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3日 14:5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徐宁、陈勇、李刚(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44.691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07141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丁老师;028-629670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1713-17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028-87071415 | ||
附件: | |||
附件1 | 定稿--专利局2020-2021备线链路租用.pdf |
一、项目编号:SCZCZC-2020-063(招标文件编号:SCZCZC-2020-063)
二、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2020-2021年审查业务备线链路租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
中标(成交)金额:44.691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审查业务通信链路是租用一条审查业务所需MSTP以太网专线电路 | 该专线电路一端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另一端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128号; | 1、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终验后提供链路免费维护保障工作。免费维护期间,供应商应按照下述条款向采购方提供售后服务,在此期限内,供应商负责对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传输线路进行维护与维修及更换零部件,不收取额外费用。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采购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3、因设计中未考虑到因素引起的连接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方不提供任何补偿,如有必须使用且未提及的连接设备,视为免费提供。如因采购方需求变更等采购方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4、因供应商设备选型不当导致的传输线路故障,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方不提供任何补偿并有权利要求供应商更换为合适的产品。 5、传输线路开通后,如涉及到采购方所租用的线路割接、升级、改造等问题时,供应商须提前72小时通知采购方。 6、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故障投诉后,应尽快在采购方的配合下查明原因,处理故障,恢复采购方业务的正常使用。供应商应能在采购方提出技术服务要求30分钟内对供应商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及时解决线路运行中的问题,并在采购方报修后4小时内解决问题。 7、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节假日也不例外),以及24小时VIP服务热线。 8、供应商应保证链路维护期间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项目范围内传输链路倒换,保障采购方业务连续稳定。 9、凡非采购方原因造成的光芯路由改变时,供应商不另行增收采购方光芯租用费及工程费用。 10、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本合同约定的传输线路的中断,由此而产生的恢复传输线路的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应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对网络链路设备进行巡检,并向采购方提供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12、供应商为合同所涉及传输线路提供7×24小时报障和升级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因第三方引起本合同约定的传输线路的中断,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均不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但供应商应及时负责链路的恢复。 14、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通信服务质量标准为需求方提供各类通信业务咨询、查询、组网建议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同时接受需求方的服务质量监督; 15、供应商应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 16、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并对采购人的各类服务需求实行客户经理制。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所有业务的新增、变更、撤销,以及费用结算、故障跟踪等需求,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协调。 | 审查业务通信链路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之内完成MSTP以太网专线电路业务的开通调试并可交付使用。 | 1、供应商交付采购方的传输线路应当通畅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对主要性能指标的要求如下: 端到端线路的传输比特差错率(误码率):≤1.0×10E-7; 网络可用率≥99.9%; 丢包率≤1%; 延时≤35MS 2、供应商提供采购方的传输线路应当保证其中传输的数据的安全性,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信息泄漏,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方相应的损失。 3、供应商提供的传输线路除了应首先确保满足本谈判文件提出的需要之外,还应留有满足一定扩展需求的可能性。因为随着业务需求和信息资源开发不断深化,业务应用系统会不断扩展和升级,对线路带宽的需求必然会加大。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宁、陈勇、李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128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028-6296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1713-1714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28-87071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8-870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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