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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第二中学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2年08月29日 16: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第二中学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枣阳市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6: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段甲珍、唐家元、刘凯
总成交金额¥33.1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项目联系电话17162717888
采购单位枣阳市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枣阳市枣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校长 13797703298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南楼三单元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工17162717888

一、项目编号:SZQLZY-CG-20220812(招标文件编号:SZQLZY-CG-20220812)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第二中学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宝宝乐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环城书院东街117号

中标(成交)金额:33.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北宝宝乐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枣阳市第二中学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服务      枣阳市第二中学校园超市的经营      1、租赁期内,承包人在食品质量方面,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把关、严控制、严管理,如发生任何纠纷事件,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租赁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租赁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改建、装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在租赁期内不允许改变租赁房屋结构。
3、承包人必须先交租金后经营,承包人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逾期不缴视为单方毁约,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承包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进行其它违规、违法性的经营活动,否则,租赁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所有房屋;  
   1年(经营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经营期内,若承包人有违约或重大违法行为,校方有权终止委托经营合同;若承包人合法经营,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可顺延合同期限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甲珍、唐家元、刘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96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第二中学     

地址:枣阳市枣耿路        

联系方式:冯校长 13797703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财政局第二生活区南楼三单元301            

联系方式:杜工1716271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1716271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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