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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数据录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2年09月30日 13: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数据录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3: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国良、魏法、陈星(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108198675
采购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老师028-8517918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万锦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川建南一路175号保利天玺(二号门)9号楼三单元1层0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女士 19108198675
附件:
附件1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数据录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xls
附件2(定稿)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数据录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WJH-2022-84(招标文件编号:WJH-2022-84)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数据录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3栋1单元18层180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数据录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采购项目    因街道辖区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点位较多,运行对日常工作人力占用较多,对基层其他疫情防控工作冲击较大,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现需采购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数据录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    1、服务内容:数据录入、样本转运(车辆由街道另行保障),接管的方舱按照每个 2 个数据录入员岗位、3 个秩序维护员岗位。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及实际情况可能动态调整点位数量并调配人员。
2、本项目全员标配的岗位数是 100 个,最终实际用工人数按照采购人需求为准。在满足本项目用工人数的情况下供应商需配备能够满足本项目紧急情况调配的备选人员作为保障;如遇紧急情况下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时起 12 小时内提供到岗人员不少于 50 人,24 小时内提供到岗人员不少于 100 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服务人员要求:
(1)思想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修养;
(2)年龄 18—45 周岁,个人及家庭居住人员身体健康;
(3)近一个月无发热病史,且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中高风险地区暴露史,无确诊人员接触史,健康行程码显示未见异常;持 24 小时内核酸报告;至少完成新冠疫苗第二剂接种(建议要求打完三针)。
(4)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社区现场人员安排;
(5)熟练操作智能手机。
4、工作时间:每日两个班次 8:00-12:00;14:00-18:00,具体根据上级要求和便民核酸检测点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但每个工作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
5、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派出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因供应商或者其员工责任造成疫情防控疏漏、传播扩散的,甲方依法追究供应商经济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供应商派出人员安全由供应商全权负责,造成第三方损害的,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3)服务期间由供应商负责给在岗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所派员工与供应商建立劳务关系,如出现工伤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4)供应商负责人员的管理制定奖惩制度,根据实际情节制定处罚标准,如:口头警告、现金处罚(XX-XX 元/人)扣除当日工资/人、开除、报告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服务人员服从社区现场老师安排。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本项目专用的奖惩制度表。
①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采样或者延时出具报告,导致甲方收到投诉或者其他对甲方不利的事宜,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日相关岗位当日工资的 50%,一个月内累计发生 3 次,即视为终止合同合作。
②若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该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若一方普通违约,按每次 500 元支付违约金;若违约严重,导致守约方解除合同,则按守约方解除合同当日所在的结算周期结算总金额的 30%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增减人员,如发生引起投诉、乱码、工作质效不高或上级通报,供应商应及时配合追究服务人员责任并及时更换服务人员。
(6)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发放劳务报酬。
(7)本项目到岗工作人员防护物资由社区提供,餐食自理。
(8)本项目供应商需全权负责管理在岗人员,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公司内部的员工管理制度及监督处罚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人通知结束之日止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国良、魏法、陈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金额:25.00元/人/小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28-8517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万锦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川建南一路175号保利天玺(二号门)9号楼三单元1层0905            

联系方式:田女士 19108198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  1910819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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