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2年11月07日 17: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涪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7日 17:4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何发培、欧阳茂华、高翔(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1646101 |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丽152816461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辰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43号(九州第一生活区内子弟校教学楼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白钦0816-6922072 |
一、项目编号:四川辰越【2022】079号(招标文件编号:四川辰越【2022】079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上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 配送服务
下浮率(%):10.6000000
供应商名称:成都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胥家镇圣寿社区10组
包组或产品名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 配送服务
下浮率(%):6.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上马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 配送服务 | 绵阳市涪城区 | 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项目业主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所供货物须证物相符。 (2)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有下列情况的,视为违规配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他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某时段内禁止出售的食品;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食品生产营业执照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以上情况一经查实,采购人立即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整改通知书》,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后5天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采购人有权利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和配送。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接到整改通知3次以上,视为其不能完成履约,合同终止。 | 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就餐人数约80人,本次采购时间为2023年-2025年,为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度合同履行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1、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成立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机构及符合从业要求的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并对拟投入的设备、仓库、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2、为保障食品安全,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车辆、仓库必须到达国家相关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3、成交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与其销售的一个或多个品牌的生产厂家的销售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给采购人备案。 4.食品安全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食品安全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该保证金用于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成都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 绵阳市涪城区 | 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项目业主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所供货物须证物相符。 (2)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有下列情况的,视为违规配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他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某时段内禁止出售的食品;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食品生产营业执照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以上情况一经查实,采购人立即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整改通知书》,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后5天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采购人有权利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和配送。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接到整改通知3次以上,视为其不能完成履约,合同终止。 | 涪城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就餐人数约80人,本次采购时间为2023年-2025年,为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度合同履行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1、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成立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机构及符合从业要求的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并对拟投入的设备、仓库、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2、为保障食品安全,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车辆、仓库必须到达国家相关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3、成交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与其销售的一个或多个品牌的生产厂家的销售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给采购人备案。 4.食品安全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食品安全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该保证金用于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发培、欧阳茂华、高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发改委【2015】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计算费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8号
联系方式:刘丽15281646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辰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43号(九州第一生活区内子弟校教学楼5楼)
联系方式:白钦0816-6922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 话: 1528164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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