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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馆新疆科学文化传播中心(新疆科技馆新馆)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3年01月28日 12: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科学文化传播中心(新疆科技馆新馆)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设计前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28日 12: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冯瑞云(组长)、张鹏、石文豪
总成交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健
项目联系电话18599040513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6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永吉,18599195049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招标一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孔健,18599040513

一、项目编号:0634-234XZ1ZF0003(招标文件编号:0634-234XZ1ZF0003)

二、项目名称:新疆科学文化传播中心(新疆科技馆新馆)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5号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科学文化传播中心(新疆科技馆新馆)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      中标方负责项目建议书全过程编制服务及相关评审工作、并负责确保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该项工程项目的批复为止。
注:由业主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项目建议书内部评审工作,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评审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进行支付。  
   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负责确保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文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对应工程项目的批复。      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应在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齐全之日起5天内将项目建议书交付给招标人,如需修改,则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修订,并启动报有关部门批复的准备工作,中标方项目建议书编制及通过审批须在报批之日起15天内完成。整个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0天。      磋商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瑞云(组长)、张鹏、石文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比例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不含税)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81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686号        

联系方式:王永吉,18599195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孔健,1859904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健

电 话:  185990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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