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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咨询服务(第二次)成交公告

2023年12月26日 11: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咨询服务(第二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1: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袁文川、康秀华、张刚(业主代表)
总成交金额¥7.4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6612568
采购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女士 028-86612568
代理机构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武候区长益东二路1号15楼15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左女士028-85250122

一、项目编号:DZSJ-20231101(招标文件编号:DZSJ-2023110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咨询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眉山华能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一环路北段

中标(成交)金额:7.4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眉山华能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咨询服务(第二次)      承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      (1)提交的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业主提出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的批复意见。
(2)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项目环境的要求和结合线路布置、各单项施工工艺等特点,在预测新增水土流失及其危害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进行编制,文件用中文出版。  
   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成之日止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文川、康秀华、张刚(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108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028-86612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候区长益东二路1号15楼1509号            

联系方式:左女士028-85250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028-8661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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