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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LBZC2023-C3-990206-GXHY)成交公告

2024年01月03日 11: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1: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蔡志锋,廖华,冯俊
总成交金额¥1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和彩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38199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梁超豪,0772-53228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190号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迎宾路江滨苑4号商住楼迎宾路27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雷和彩,0772-4238199

一、项目编号:LBZC2023-C3-990206-GXHY(招标文件编号:LBZC2023-C3-990206-GXHY)

二、项目名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5层

中标(成交)金额:11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服务项目      为采购人提供电子卷宗加工服务、历史档案数据加工服务、档案数据治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按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2个月;进场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服务配套软件平台搭建及驻场人员到位。      按磋商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志锋,廖华,冯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58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梁超豪,0772-5322878        

联系方式: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1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迎宾路江滨苑4号商住楼迎宾路272号            

联系方式:雷和彩,0772-423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和彩

电 话:  0772-423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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