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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服务成交公告

2024年01月08日 19: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丰泽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9: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盛南(组长)、吴丽云、杨挺
总成交金额¥25.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霞、黄针蓉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161888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595-22139819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清霞、黄针蓉、0595-28161888

一、项目编号:QZZB【2023】259号(招标文件编号:QZZB【2023】259号)

二、项目名称: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中标(成交)金额:25.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人拟向具备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驻点运维服务,供应商应提供2名或以上驻点人员,负责完成采购人已有的几个信息化系统(电子文档管理平台、OA系统、执行流程管理系统、金融一体化办案平台等)的运维工作。      1、由成交供应商向原供应商支付2024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服务费,支付金额按旧有合同计算。
2、若本次的成交供应商未能中标(成交)2025年的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同时为确保平台在新合同签订前可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结束后继续提供服务,由采购人协调新的成交供应商向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费用。  
   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给原服务的承建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盛南(组长)、吴丽云、杨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不足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整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5-22139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陈清霞、黄针蓉、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霞、黄针蓉

电 话:  0595-281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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