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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油市农村地区电子劝导系统租赁服务成交公告

2024年03月08日 11: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油市农村地区电子劝导系统租赁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江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24年03月08日 11:4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伟、刘升阳、杨灵(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28.7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项目联系电话0816-6910768
采购单位江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乾元路378正东方向4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老师,0816-325192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汇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莲花寺路2号36栋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鑫, 0816-6910768

一、项目编号:ZHHB企采磋(2024)006号(招标文件编号:ZHHB企采磋(2024)006号)

二、项目名称:江油市农村地区电子劝导系统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绵阳市绵州路中段243号电信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28.7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江油市农村地区电子劝导系统租赁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相关软件系统功能建设及硬件设施设备配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095日(三年)的100处重点道路安全电子劝导点的运行维护、传输服务支持;本项目预算为每年预算,合同一年一签,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续签下一年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限      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伟、刘升阳、杨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本项目每年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服务期限为3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为28.8万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成交金额为28.78万元/年;2.本项目每年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服务期限为3年,合计为人民币1.8万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乾元路378正东方向40米        

联系方式:胡老师,0816-3251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汇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莲花寺路2号36栋1单元            

联系方式:刘鑫, 0816-6910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  0816-69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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