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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2024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4年04月22日 22: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
行政区域东部新区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2日 22:4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庞前(组长)、谢江、寇渊(业代)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27227026
采购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石养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老师028-2722702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德佳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9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尚先生028-64646454
附件:
附件1评审报告.pdf

一、项目编号:ZDJC-2023-013 (招标文件编号:ZDJC-2023-013 )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东部新区成现工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石养路2号13栋

包组或产品名称: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

下浮率(%):1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东部新区成现工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1家供应商为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提供2024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1、采购人在合同期间享受无需担保、无需押金等租赁服务,采购人有权享受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
2、本项目服务期内,车辆的维修及保养均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按照规定对服务车辆进行周期性技术维护,包括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自行实施部分技术维护项目的,应由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和检验。供应商应指定具备国家车辆维修行业资质的汽车修理单位,对所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修理,车辆维修所更换的零配件须用原厂或其他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团队成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质检员、维修保养团队、调度人员。
4、供应商不得收取服务车辆接送费用,并与采购人共同制定车辆租赁流程。
5、供应商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提出的各项建议或投诉,并落实整改。
6、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2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7、服务车辆在约定时间提前至少10 分钟到位。
8、供应商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9、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由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索赔事宜。
10、采购人发生事故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采购人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及由此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
1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行车计划提供租车服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提供给本项目的车辆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
12、供应商定期查询车辆累计里程,负责车辆的定期保养、正常维修(不包括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维修)、年检、审验等例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3、为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行驶,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及维护修理工作。
14、车辆因保养、修理或例检时间超过5日以上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同档次车型的替代车辆。
15、采购人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采购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件。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采购人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为止。
16、供应商应保证定点租车管理经营门店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当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供应商要及时通知采购人。
17、若驻成都东部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用车需求,供应商须按本项目同样的标准(包括服务、车辆、计费标准、考核验收标准等)提供租赁服务。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对供应商服务质量、价格执行情况进行随机考核检查。(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前(组长)、谢江、寇渊(业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价5%×三年服务期限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     

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石养路2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028-27227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德佳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908号            

联系方式:尚先生028-646464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  028-2722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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